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14:43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 (区)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税总纳服发 〔2023〕 1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苏税发 〔2023〕8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清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抓好中办、国办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税总纳服发〔2023〕 1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苏税发 〔2023〕8号)要求,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以下简称“春风行动”),持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以“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为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分批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权益保障提位,为税收现代化贡献宿迁税务力量。

二、行动内容

市局第一批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包括七个方面30条措施,后续将按总局、省局部署,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适时推出新的措施。

(一)诉求响应提质

1.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集中征集和潜在需求常态化分析相结合,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

2.深入开展“税直达”试点,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推出纳税信用评价动态提醒、12366咨询意图分析助手等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

3.健全退税减税政策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快速有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及基层税务机关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中遇到的问题。

(二)政策落实提效

4.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推行企业所得税“健康体检表”提示提醒,强化纳税人申报跟踪服务,引导纳税人主动纠错、自我遵从,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5.做好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支持纳税人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强对居民换购住房相关政策的广泛宣传,消除纳税人在换购住房过程中的税收政策盲点。

6.全力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走出去”,对外商投资企业符合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会同商务部门,召开全市重点外商投资企业政策宣讲会,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7.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措施。

8.持续优化对重大投资项目的政策服务,组建专家服务团队,提供事前税费政策支持服务,强化项目落地后的税费跟踪服务,全力支持重大投资项目发展。持续开展对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群体的跟踪监控,运用税收大数据实时分析运行成效,反映发展亮点、存在问题,形成分析报告并及时报送。

9.继续贯彻六税两费优惠政策落实,加强印花税新法政策宣传及纳税申报辅导,巩固减税降费成果,继续落实好小规模税收优惠、留抵退税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动能成长。

10.在办税服务厅开设“办税缴费微课堂”,加强对现场办税缴费人员在新办个体户开业、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涉税业务整改、注销、非正常户解非、最新税费政策等方面的宣传辅导,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进厅办理高频事项及各类急难愁盼问题。

(三)精细服务提档

11.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支持政策的获得感,精准向重点集团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商联执常委企业,以及其他大中型企业、纳税信用级别为 A级和 B级的小微企业推送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红利账单”。

12.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13.加强智能咨询知识库建设运用,开展知识运维、知识训练、系统测试及智能咨询推广等工作,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不断提高智能咨询服务水平。

14.结合税务总局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开展视频咨询试点推广工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进一步推进问办协同,提高远程咨询服务效率,优化全程网办体验。便捷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持续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优化精准提醒,拓展微信服务号应用,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系统操作指引、事项提示提醒等信息。

16.探索试验在申报期的不同时间点向纳税人发送不同的提示提醒信息,引导纳税人积极自主完成申报。

(四)智能办税提速

17.联合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商业银行等部门,积极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

18.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

19.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税务可信身份账户体系,方便纳税人通过多种渠道办理业务。

20.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江苏税务 APP“一键零申报”“线上涉税信息查询”“线上车购税申报”“线上简易处罚”“退税网上申请”等新功能、新业务,最大程度推动全程“网上办”,办税缴费“零跑动”。

(五)精简流程提级

21.按税务总局部署,积极落实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的便利举措。

22.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

23.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进相关部门信息实时互通,提升不动产交易业务办理便利度。

24.大力推广“邮寄代开发票”业务,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鼓励纳税人通过线上渠道申请代开并邮寄接收发票,着力解决影响推广的内外部堵点难点。

(六)规范执法提升

25.运用政策风险提示系统信息,“点对点”精准推送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异常提醒,帮助纳税人规范汇缴申报。

26.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27.对照总局、长三角“首违不罚”清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加强“首违不罚”制度落实的日常跟踪指导和执法过程管理。

2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七)权益保障提位

29.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30.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开展“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的内在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党委要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争取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加强任务统筹。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全省税务工作重点,结合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狠抓任务落实,统筹推动各项措施及时出台落地。市局纳服科要巩固“双推进”任务落实机制,做好“市局科室任务推进”,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做好“市县局任务落实反馈”,压实各地税务机关属地责任。市局相关科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及时解决措施落地中的共性、重大问题,促进各地交流互鉴。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沟通协作,细化重点任务,对具体举措要开展税务机关自测和纳税人缴费人体验“双评估”,确保每一项任务举措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的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各地税务机关在落实过程中结合实际探索创新,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有特色、有亮点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为全市税务系统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联动宣传引导。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春风行动”开展成效,主动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报道,加大对“春风行动”成功经验、典型事例的宣介力度。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积极扩大宣传范围,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发挥更大的宣传作用,为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春风行动”的推进情况、创新亮点和典型案例等及时报市局纳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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