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09:36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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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在江苏省税务局和保税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征管改革,优化执法,强化监督,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充分发挥税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作用。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依法治税。聚焦政治本色,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税收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发挥区局党委引领作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提升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始终坚持税收法治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学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能力。持续落实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推进学法用法的制度化、日常化,领导干部带头,其他党员干部全员参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线上平台进行日常法治学习。积极通过组织知识竞赛、税校培训等线下方式,以考促学,持续加大税务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积极营造全员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升税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面对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坚守组织收入质量底线不动摇,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常态化开展收入质量监控,加强税收收入形势分析,紧盯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开展走访调研,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入库,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保税区局完成税收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还原留抵退税因素后)同比均有所增长。
2.有序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牢压实退、减、缓、免政策的政治责任。有效落实以增值税留抵退税为主体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时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积极提升政策掌握度,全力保障各项支持政策平稳落地落实。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缴费人,保障纳税人对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应享快享。主动加强部门联动,制定快速退税流程,确保退税渠道畅通,缩短退税到账时间,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升与社保部门合作深度,联合开展社保缓缴优惠政策,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将社保费缓缴政策落地落实落细,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3.深入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开展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让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市场主体,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发展。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依托电子税务局、12366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安全、暖心的办税缴费体验。深入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减少纳税人证明材料报送,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持续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通过合理调整窗口,加强导税力量,完善自助区功能、实行资料预审等多效举措,全面压缩办税时间,切实减轻办税负担。深化区域同城通办工作,出台同城通办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办税缴费业务通办范围;全面改造提升咨询服务平台,实现全省12366一号对外,积极推进税费服务一体化运行。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对标《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和省局征管职责清单,做好税费服务流程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执行省局统一设置的征管职责清单,进一步完善区局税收征管征管业务工作规程,不在清单外增设的不合理环节和不规范的流程节点,对重复报送资料以及加重纳税人办税负担的现象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开展区局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政策确定性管理。认真落实区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税费政策落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重点聚焦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情况,跟踪政策执行风险、政策落实成效等方面,定期收集整理基层单位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分析研判,上报省局形成统一税费政策理解和执行口径,降低执法风险,更好发挥税收职能。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要求,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健全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1.持续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省局工作要求,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民主程序决定重大事项。对于重大税务决策、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通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集体研究决定。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在广开言路,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或者有关专家的作用,推动税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严格规范大要案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做到会前认真审理,会中充分讨论,依法作出审理决定。不断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有效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规范税务执法,有力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22年,区局共审结稽查部门移送的重大税务案件12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执法机制
1.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税务执法音像管理平台和公示平台的作用,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监督约束征纳双方行为,使税收执法更规范,更透明,更公平。持续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审核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法律人才的把关作用,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是贯彻落实《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落实执行长三角区域统一的处罚裁量基准。三是严格规范税务执法流程管理和程序管理。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把好程序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统一文书标准,提高文书规范化水平。四是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新录用人员参加初任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规范税收执法主体资格。
2.切实强化司法协作。健全与法院在税款追征强制执行、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等涉税事项的协作机制,2022年区局完成了自国地税机构改革以来首例非诉执行案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通过与公安、海关缉私局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就涉税线索移送、具体案件研判、涉税案件移送等方面展开密切协作,促进税警协作从联合办案向常态化日常业务协作转变。健全与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协作机制,强化与公检法部门的信息交换协作,做好案件跟踪管理工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健全各类行政管理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一是修订完善区局突发事件和信访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回复重建等运行机制。二是制定《值班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政务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并做好值班台账记录工作。三是面对严峻的新冠疫情形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外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执行人员测温、苏康码、行程码检查,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把好重点场所防控关。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持续强化内控监督。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形成本单位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制度、操作指引和管理制度等的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强化平台数据监管,完善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尽可能规避税收执法风险。深挖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分析内部重点风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局内部控制机制,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督察。结合2022年度重点工作,加大执法督察力度,筑牢内部督察防线。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优惠政策方面的疑点核查,完成政策落实风险抽查;出口退税专项疑点数据核查;持续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严守依法征收底线,稳步实施发票管理“快反”核查,严防发票管理风险;持续开展留抵退税重点督察,按照税收执法过错考评办法严肃开展执法过错追责问责。
3.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是统筹部门职能监督及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建和督审、派出机构等职能部门共同谋划,进一步加大监督合力。二是进一步创新外部监督方式,开展特邀监督员评议活动,从地方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选取特邀监督员,主动接受地方党政机关和社会监督。三是深化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畅通干部群众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渠道,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完善行政处罚结果、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行政许可、欠税信息等公开制度,确保办税服务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开的信息内容及时准确。主动公示公开投诉举报渠道,设立多条受理途径,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创新税费争议处理方式,通过组织各类纳税人座谈会、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等活动,收集意见建议,立行立改,化解征纳矛盾。
2.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区局积极支持和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落实
1.扩围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是继续做好“江苏税务”APP的推广工作,截止12月份,区局企业覆盖率为97.59%,个体覆盖率为99.46%。通过精准定位,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批量零申报综合套餐进行一键零申报,助力“指尖”办税。二是推进线上办税咨询主渠道建设。加大线上咨询互动渠道的宣传推广力度,配备专人进行在线咨询答复,优化在线咨询体验。积极拓展“办问协同”云端办税功能,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先后成立10个QQ税务咨询群,覆盖近4000余户纳税人。
2.全力推进智慧税务监管体系建设。区局立足“以数治税”,以深化“数据应用”为重点,提高风险识别的精准度,提升监管质效。一是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消除税收征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最精确、最全面的数据。二是利用涉税大数据分析比对,针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虚开发票等事项,构建风险指标进行风险扫描,精准锁定疑点数据,做好重点政策执行风险排查。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作用。按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抓好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充分体现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中的关键作用。2022年度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已对相关科室提出的滞纳金征收、出口退税和留抵退税等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讨论,协调解决区局行政执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2年,区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少数税务干部的风险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还有待加强。2023年,区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税收业务、内控管理和深化征管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持续强化业务培训和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2023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统筹抓好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工作。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调研,及时掌握税源变动情况,高质量地开展税收预测和规划,有效发挥核算监督作用,切实提高税收收入质量。继续推进各项减税退税政策落实到位,统筹协调做好中小微生产企业的缓税工作,重点关注好缓税期满后的入库工作,确保平稳有序。
(二)多措并举夯实税收法治基础建设。一是继续强化法治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知识更新等活动,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继续做好税收法治宣传。落实好上级对税收普法宣传工作的要求,充分利用“保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对纳税人分标签建群管理,定期向纳税人推送热点知识难点政策,实施精准辅导培训。积极推广智能咨询服务,加大落实税收政策宣传推广力度。三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税务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等资格考试,积极吸收法律人才参加公职律师队伍,积极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三)以精确执法为着力点,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坚持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清单。推进柔性执法,开展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采用提示提醒“双推送”等新型执法方式促进纳税遵从。完善与司法部门互动协作机制,以强化运用税警协作平台为契机,互享涉税违法案件线索,密切重大案件配合,主动对接检察机关提出的行政合规监督企业的考察。深化以数治税,强化风险防控指标体系,对中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精确执法,提升执法有效性。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