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税稽一公〔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03-16 14:2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南通传军贸易有限公司等17户纳税人(详见清单):

我局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企业注册经营地址虚假等原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等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告送达相关文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及纳税人清单2023-3.pdf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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