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15:46 访问次数: 来源:江宁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江宁区税务局在省市局、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委对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以全面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增强“首位度”为目标,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建引领上“下功夫”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迅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全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按月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切实做好常态化培训,按月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理论学习,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专题研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开创税收法治新局面。

(二)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区局党委坚持将税收法治工作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全局性工作相融合,集中领导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一把手局长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区局按季度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在服务发展上“出实招”

(一)依法组织各项收入

认真履行聚财职能,坚决贯彻“不收过头税费”原则,稳步提高税源收入质量,精准研判税收经济形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全面落实退税减税

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接续政策,稳步推进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精准直达纳税人缴费人。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缓缴税款工作,持续完善退税程序,不断提高退税效率。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税费服务体系改革,深化建设优质便捷服务体系,实现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营商环境评价“双提升”。一是推行“税费服务专员制度”创新举措,推出“问需式”引导服务,纳税人体验感明显提升。二是打造“不说不”办税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专窗,对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一办到底”。

三、提高完善税收制度建设,在深化改革落实上“求突破”

(一)加强税收政策执行反馈

严格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内部业务文件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执行协调机制,加强政策的统一性、确定性。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和效应评估分析,用好政策支持服务平台,畅通政策请示答复渠道。建立区局退税减税政策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疏通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及时做好政策及政策解读的动态管理。2022年区局共报送政策执行反馈4件,通过快反机制报送退税减税政策问题2件。

(二)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紧扣改革《意见》《方案》,持续推进省局改革“50条”、市局《意见》落实落地。一是开展改革落实情况评估,对照省局“50条”任务开展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对标找差,持续深化。二是强化税收监管体系,出台《江宁区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丰富税务执法新体系的工作方案(试行)》《江宁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务监管新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试行)》等监管文件,建立税收监管团队、风险应对团队、大数据应用团队等专业化团队,持续强化税收监管质效。三是强化协同共治。加强与住建、市监、公安等部门的协作,破除部门壁垒,深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完善相互间涉税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建立税费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事项清单,进一步融入网格化治理。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科学民主中“谋良策”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最大程度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等集体审议规则,商定区局重大事项;在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开支等方面坚持局领导集体审议;落实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确保重大执法事项决策科学、公平、公正。

(二)推动税收服务区域经济

持续狠抓税收经济分析,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紧盯国家重大决策、热点焦点问题、地方关心关切,深挖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尤其以支柱产业、新兴行业、龙头企业为切入点,多维度分析发展趋势,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优化执法中“求创新”

(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紧盯税务执法中存在的执法风险和不规范不文明现象,推动“三项制度”在业务中的主动应用。根据征管规程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的新要求,针对实地核查音像记录开展培训,积极推动实体检查和程序正当的有机融合。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积极推进重大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工作,持续补充完善审核事项清单。区局逐渐形成以“三项制度”为内核、权责清单为主线、法制审核为抓手的新型执法质量控制体系。

(二)规范税务行政处罚

持续加强对行政处罚的过程管理,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长三角一体化裁量基准及省、市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有关规定。高度重视线上处罚套餐的推广使用,积极做好处罚岗指导培训,专门配备工作人员辅导办理。建立行政处罚内控制度,按月分析处罚数据,发现错误立即整改,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

(三)严格落实执法“主辅制”

一是规范着装和事前培训,开展文明服务规范化系列培训,邀请资深顾问老师深入办税服务厅现场观察、沉浸式体验,从专业角度围绕仪容仪表、标准三姿、规范着装、微笑服务等方面,讲解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职业形象、窗口服务流程、服务规范。二是强化事中系统授权和事后台账审核,每年定期入场督导“主辅制”执行情况,通过抽查系统流程、检查台账审核、复核纸质资料,形成主辅制工作落实提醒单督促整改。三是开展大厅青年骨干座谈,交流落实主辅制工作心得体会,提示工作中潜在执法风险及应对建议,特别邀请每年新进干部发言,让执法主辅制的理念沁润每个年轻干部工作实践。

(四)查处税务违法举报案件

严格受理初核、涉税检查、法制复核“三线把关”质量审核体系,着重把握好“证据、政策、程序、性质”四个关键事项,提高举报案件查处质量,降低执法风险。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在争议调处中“促和谐”

(一)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质效

持续加强涉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妥善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强化行政应诉协同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创新税费争议调处化解预防机制,挂牌设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处中心”,采取“线下轮驻、线上云驻”方式,实现涉税矛盾纠纷“早期预防、前置化解”。

(二)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

坚持快速响应、限时处理、跟踪办结、回访反馈,通过沟通妥善处理12345、12366平台纳税投诉与意见,不断提升办理质效。

(三)加强破产税收债权管理

做好破产案件联动管理和涉税征管,协助办理法院强制执行涉税事项、申报破产税收债权,帮助破产企业享受房土两税困难性减免。加强企业破产程序中税收债权申报与税收征收管理,准确申报破产企业税收债权,保障企业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四)深化“府院联动”机制

在破产管理、行政诉讼、股权转让、强制执行等方面加强与区法院的合作。担任多家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主席,配合法院确保破产程序顺利推进。参与发布区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参与建立区社会信用应用框架,参与区“认罪免罚第三方监管”机制。区局参与的破产重整案例获评区法院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既帮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又及时防范和化解了税务风险,取得了执法履职和社会效应的和谐统一。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在执法监督上“重精准”

(一)突出党内执纪监督

落实区局“两个责任”事项清单,推动区局党委把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班子成员把履行“一岗双责”贯穿于分管工作全过程。落实党委全面监督与纪检专责监督贯通联动机制,区局党委与纪检组每半年召开专题会商会议1次,对重点工作开展经常性意见交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关注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问题,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问题,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二)严格开展执法督察

做好内控监督平台疑点数据监控核实,加大实时自我纠错和跟踪监督纠错工作力度。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综合性监督检查,发布退税减税专题《风险提示单》,深入办税厅实地督导,开展风险应对复核,有序推进退税减税工作落实落地。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局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八、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在建设智慧税务上“见成效”

(一)加速智能化服务

利用税收大数据“精准画像”“政策找人”,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企业。参与省局“远程帮办”试点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了远程帮办服务,进一步提升办税服务体验。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2022年度区局持续推广电子税务局办税、自助办税、12366热线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非接触式办理比例达到97.35%。

(二)强化“互联网+”监管

强化数据运用,提升以数治税能力。充分发挥区局数据优势,组织部门骨干力量建立数据模型,为业务工作提供数据保障。积极参与市局BIEE能力测评,组建BIEE大数据团队,培养大数据人才,建立“专业化应对团队+BIEE应用团队+专业支持团队”税务监管专业团队,实现风险应对任务精准统筹管理。

九、构建良好的法治建设环境,在普法用法中“育人才”

(一)深入开展税收普法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及专项答题活动。围绕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个税年度汇算、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点工作,通过专题直播、政策讲座、走进电台等方式,积极推出短视频、一图读懂、视频博客等丰富多彩的宣传作品,让纳税人缴费人愿意看、容易懂、及时享。

(二)强化法治专门人才队伍建设

分层次、分重点开展法治队伍培养,以集中培训、案例研讨、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方式,提升干部队伍依法治税能力。落实公职律师考核办法,加强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提高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与办理涉税法律事项的质效。公职律师积极参加跟班学习,参与编写案情简报、调研分析、争议化解等工作,多篇调研文章在《南京税务》《中国税务报》等媒体发表。连续3批报名参与模拟法庭,多名公职律师担任模拟法庭法官,通过“模拟实战”检验队伍建设成效。

2023年,江宁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关于全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新要求,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践行“四敢”精神,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围绕大局,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江宁新实践贡献坚强有力的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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