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10:50 访问次数: 来源:雨花台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在南京市税务局和雨花台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努力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雨花台区局党委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班子成员讲授党课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悟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通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切实增强税务干部法治理念,指导税收工作实践,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做到依法征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虚收空转等违规行为,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切实加强税费收入质量和税费资金安全管理,强化收入风险监控,实现组织税费收入量质兼优。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1+7税费服务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靠前服务,做好特殊事项、特殊人群服务保障。开展“对标找差 争创首位”主题调研,领导班子带头在办税服务厅蹲点体验,带角色、走流程,深入开展企业走访活动。优化办税缴费便利措施,构建“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基本实现涉税涉费事项网上办理。推动税费服务转型升级,打造“不说不”办税服务厅,持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发布雨花特色税费服务品牌“及时雨·税e通”,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雨花样本”。

(三)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站位谋推进,建立财政、人行、税务三方协调机制,成立区局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挥调度,加大推进力度,做到“早退、快退,退准、退稳”。持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组合拳,通过数据匹配建立优惠政策标签体系,推进组合式税费政策精准化推送、智慧化享受。建立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为企业纾难解困,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方面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切实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规范性文件废止、修改要求。全年区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落实省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完善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规则,执行统一税费政策理解和执行口径,确保政策适用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完善重大决策运行程序。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通过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加强税收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的工作职责和执法权限,明确从事税务执法活动必须具有税务执法资格。加强税务执法资格审核,组织初任公务员参加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新进公务员全员通过。

(二)严格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认真落实省局《税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规范税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强化执法辅助人员使用部门的管理职责,合理安排执法辅助人员工作岗位,厘清执法辅助人员工作界限,确保执法辅助人员不从事文件禁止的工作事项。

(三)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统一裁量范围,统一处罚尺度,做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致。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批次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突出宽严相济和罚教结合的原则,教育和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成为促进征纳和谐的生动实践。

(四)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局关于“三项制度”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执法公示平台的信息发布、更新、维护工作。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存储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记录工作台账。通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税务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五)严格执行疫情期间行政处罚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总局、省市局出台的一系列疫情期间行政处罚相关政策,第一时间传达并统一政策的执行标准和细化指引,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僵化理解适用。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强化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工作协调联动及应急处理等工作制度落实,为扎实有效推进信访处理、舆情处置、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夯实基础。

(二)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办税服务厅现场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秩序应急预案等各项专项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办公秩序,最大限度降低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完善纳服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工作,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处置,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纳税人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质效。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审判应诉联络工作机制。推进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强化案件分析运用,提升法制人员应诉能力。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涉税案件应对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各类举报投诉管理。深入调查核实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接收、转办、受理、调查和处理举报投诉事项,确保举报投诉按期办结。

(三)建立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机制。组建以公职律师为主的专业化咨询调解队伍,着力将涉税争议化解在前端,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情况的监督,确保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政治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重点关注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问题,切实扎牢制度笼子。深入落实总局、省市局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相关专项制度,落实内部风险防控操作指引,着力强化税收监管防范税收风险,为税收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建设,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发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作用,形成有效风险防控措施,推进内控制度落地生效。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深入走访企业,对企业和纳税人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实行“举报必查、查实必纠”。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监督。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要求,编制、发布、维护公示平台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公开信息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对需要主动公开事项,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强化以数治税,不断提升税务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为依法治税提供科技保障。加强纳税服务便捷化,坚持以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为抓手,积极推进纳税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涉税业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持续优化线下办、自助办,打造网格化智慧办税服务,实现纳税服务更便捷、税收管理更高效。大力提升征管信息化水平,全面融入新征管体系,推进社保费“统模式”各项衔接工作,不断提升社保费征收服务水平。深化系统应用,探索“智能+预填申报”环保税申报新方式。落实征管质量5C指标监控工作,以5C指标为抓手,持续提升优势指标、跟踪整改劣势指标,全力提高基础征管质量。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区局党委始终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统领全局税收法治工作,研究制定年度税收法治目标任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区局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的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主要负责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强化依法治税观念,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狠抓税收法治制度落实,切实解决依法行政工作问题,带领和推动税务干部依法履职,合法行权,推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严格落实述职述法制度,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区局将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紧紧围绕税收中心任务,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以依法行政保障税收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强化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切实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疑难繁重问题。二是持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加强税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增强干部法治理念,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实战本领。进一步壮大公职律师队伍,提高依法行政专业化水平。组织新进人员参加总局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税收执法资格。三是持续加强税收法治政策落实。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税收法治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持续全面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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