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17:30 访问次数: 来源:高淳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淳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南京市税务局”)和高淳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税。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第一责任人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带头落实依法治税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指标和年终述职内容,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2.坚持和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学法用法与谋划议事相结合。全年召开4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江苏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和《高淳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落实“保财力、护民生、提质量”的总要求,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开展常态化收入信息监控,坚决防范收入风险。

2.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抓实退税减税,“一把手”亲抓亲管,局领导“分片包干”,加强与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沟通,完善团队审核机制,开展风险防控,抓实疑点数据审核,确保应享尽享,常态化监管、及时整改不应享而享问题。

3.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学习“两办意见”、上级方案、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江苏省税务局”)“50条”等文件精神,落实“五个一”规定动作,完成江苏省税务局“1+6”体系具体任务。落实税收风险应对集体审议工作机制,全年完成风险任务474户,应对总成效1.34亿元。推进“智慧税务”,开展税务系统信息化专项整治,开展“以数治税”能力提升活动,组建18人BIEE团队。建立三级运维工作机制,推进一体化信息支持保障团队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反电诈宣传。

4.完善税收服务体系。推动精细服务,按片区、行业等特征在税企智能服务平台建立分类群组,通过平台精准推送政策66条131.49万户次,开展纳税人学堂线下培训11场次,开展上门辅导31户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融入地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网格化管理服务整体布局,营商环境监控指标综合积分排名居全市第5,有效好评率100%。全国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工作中,区局在414个被调查区(县)中排名第15。

5.做好企业破产管理。今年共收到21户破产企业的债权申报通知,经核实后,对11户企业申报税收债权132.87万元、税收滞纳金70.82万元;申报社保费87.91万元、社保费滞纳金27.28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破产程序中税收债权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规定,通过部门联合、内外联动,多渠道掌握破产企业,房屋土地、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持有情况,对2户企业资产状况与申报情况不符的房、土两税进行税收债权调整申报,最终实现累计申报的债权金额由原本机内欠缴税款5.9万元调增至52.72万元,大幅提升破产企业管理质效。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调整区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音像记录和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依法完成行政执法事项公示,在规定的期限内在省局执法公示平台和市局外网完成15批次信息公示;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日常检查存在问题,制作统一模板,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严格实行音像记录要求,实施音像记录82户。加强法制审核,对重大法治决定以及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事项,必须进行法制审核,共对7起撤销执法决定事项、1起重大、疑难的自然人股权转让事项、1起土地增值税清算预计退税在3000万元以上的事项、2起不予加收滞纳金事项、19份合同进行了法制审核。另对1起向外综服企业追征骗取出口退税案进行了前置审核,要求提请单位补充证据。积极开展对执法文书、信息公开和信访答复等的法制审核,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根据《江苏省税务局税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等重点部门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规范人员管理和工作台账建立,推进主辅制度的落实,牢牢把握“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3.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疫情期间不予处罚政策,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情形及时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2142户当事人实施了“首违不罚”,其中线上办理1115件,线下处理1027件。三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免予处罚政策,积极推行“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套餐,助力纳税人实现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全程网上办。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做好大征期保障机制。加强申报预处理,落实错峰调峰机制,强化宣传辅导、舆情防控和系统运行监控,优化应急处置,做好2022年大征期保障及维稳工作。总共有四次办税厅协调会,梳理解决问题32条。

2.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坚决贯彻各级疫情防控部署,严格执行办公场所验码、测温、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按周开展办公点实地检查,主动下沉社区、参与卡口交通执勤。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建立投诉工单快速处理机制。压缩工单处理反馈时间,分类梳理复杂高频诉求事项,建立完善企业信息台账,做到快速分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单,主动与其他政府部门沟通研究,关注群体投诉,严防舆情,稳妥应对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诉求,特服号人工接听率97.9%,12345工单综合满意率95.8%,12366工单按期办结率100%。

2.提高检举案件的查处效率。畅通检举的渠道,对外公开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和收件地址,自行受理了2件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加快案件的处理,案件交办税源管理科核查后,及时跟踪核查进度,协调核查过程中存在的难点。2022年共接受市局转办案件17件、自行受理案件2件,已完成(含去年结存案件)17件,在办案件3件。经核查,12件案件检举情况不属实,5件案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7.2万元,查处结果已按要求回复实名检举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高淳区税务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预期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纳税人缴费人对法治建设的新期望,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还不强;基层科所法治力量还比较薄弱,防范执法风险的能力还不足;税务执法方式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依法治税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领导作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税收法治重大问题,一体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划部署、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二)精准落实税费政策

牵头统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依托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牵头组织落实,会同各业务科室共同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和效应评估工作,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三)加强法治专业人才的培养使用

鼓励区局青年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法律专业人才储备新生力量。以集中培训、案例研讨、旁听庭审等方式,提升区局干部队伍依法治税能力。发挥法律专业人员的特长,让他们多接触实际业务和复杂业务。区局成立的专业团队,优先推荐他们参加,让其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本领。落实公职律师考核办法,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质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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