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4:10 访问次数: 来源: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在苏州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区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党的二十大召开后迅速在全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大会精神的热潮,积极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通过领导领学、干部自学、集体研学、专家讲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深入理解贯彻会议精神,引导全系统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及时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税务法治建设的思路与方法。区局着力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制的落实工作,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集体研究审议重大税务事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健全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积极抓好税费收入工作。面对新冠疫情、经济形势下滑、减税退税的多重影响和考验,区局迎难而上,按照依法征收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认真开展税收收入预测和分析,统筹考虑经济运行、政策调整、强化征管等,多措并举组织好税费收入工作。

(二)全力以赴,有力落实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苏州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区局将退税减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退税减税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精兵强将,落实退税减税工作,召开退税减税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拟定各项制度文件,明确时间表、任务图、责任书,引导全局上下以“严真实快”的作风第一时间落实上级部署、第一时间推进任务安排,扎实推进退税减税工作落实,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实实在在获得减税降费大礼包。

(三)履职尽责,有效助力地方发展。面对太仓新冠疫情反复、进入静默管理的现状,区局启动轮岗值守和居家办公相结合的应急预案,保障各项工作“不断档”“不掉线”。同时,区局干部分批下沉社区、驰援一线,112人次参与值守、测温、核酸采集等工作。完成税收分析报告15篇及退税减税报告1篇,为地方领导落实好全年的财税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

(四)坚持人民至上,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区局大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建设。一是优化办税方式,服务“更暖心”。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推进首问责任制全覆盖,流动导税提供陪伴式服务,值班领导巡厅值守,及时提供有效帮助,有效保障服务大厅平稳运行;二是及时关注诉求,响应“更及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时对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援助服务;三是开展专项服务,促企发展“更精准”。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推进精诚共治,合力“更凝聚”。推进太仓市局和太仓港区局一体融合“全域通办”,极大地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区局严格执行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税务执法依据的合法、规范和统一。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局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用好《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或有关专家的意见,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并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范围,严格决策程序,提升决策水平,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检测”的链条式税务执法监控机制,持续提升执法质效。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按时公示、按期更新三项制度规定的公示内容;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充分利用金税三期、执法记录仪、单兵设备、约谈室等技术手段,通过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实行法制集体审议,并整理归档相关审核资料,实现法制审核痕迹化管理,充分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高效、务实、管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区局严格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持续优化税务法治环境。

(三)强化风险管理有效防范税收风险。区局落实省局防范税收风险健全税收监管体系的意见,坚持制度、技术和监督一体推进,积极开展税收风险应对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运用税收风险提醒、约谈和自查辅导等方式帮助企业主动发现和应对风险,有效提升企业纳税遵从度。创新开展递进式风险应对,结合“信用+风险”监管方式,引导纳税人主动遵从,全面提升税收治理水平。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防范化解税收领域重大风险。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重要工作、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区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局关于防范和处置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层层压紧压实防范化解风险的重大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切实保障区局税务系统安全稳定。

七、健全税务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救济权利。区局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时,告知纳税人、缴费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以及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救济权利,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区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务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积极运用市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办法,努力把涉税争议“化解在源头、处置在基层、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一是坚持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大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税务机关的执法监督,畅通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渠道,持续开展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区局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和税务系统内控监督平台等系统,认真履行税收执法督察职责,扎实推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对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整改建制;强化执法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力求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执法过错,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多策并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区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流程、标准和时限,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着力培养内部法律人才,依法聘请外部法律专业人士,打造内外结合、知识互补的法律人才队伍。鼓励税务干部积极参与司法考试,不断提升区局税务干部的法律素养。

(二)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区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的培养,提升领导干部法治决策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税收法律知识、三项制度等的全员培训,着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法、崇尚学法、坚持学法的浓厚氛围,努力提升全体税务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全体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三)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区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法治税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相结合,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主动融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信用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完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税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税务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确保税务法治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区局强化党委对税务法治建设的统领作用,各部门负责人承担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税务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工作,区局始终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定不移把法治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持续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全面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改革创新和各项税收工作。

(三)全力打造德才兼备的税务法治人才队伍。强化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将法治教育纳入税务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持续开展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强税务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执法能力。区局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法治人才,推进法治人才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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