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1:2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动税收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区局税务法治建设。区局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塑造领导班子带头学、税务干部主动学的良好学法新风气。

(二)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研究确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健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快享。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团队化、清单化抓好各项工作推进,组建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及审核团队,严把审核关。全年留抵退税18.95亿元,其中4月份以来大规模留抵退税1355户次,退税17.99亿元,退税户数和金额列八县区“双料”第一;核实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疑点数据三批共19000余条,办理减、免税1700余万元。

(二)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确保应收尽收。2022年,区局组织税收收入70.61亿元(还原留抵退税口径),同比增收113万元;一般预算收入41.77亿元(还原留抵退税口径)。组织社保和非税收入101.97亿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有序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坚持“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重点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从完善和规范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面,着力解决执法过程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持续推进税务精确执法。加强执法方面数据审核,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业务流程进行抽核,加强流程辅导,从合法性、合规性加强法制审核。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约谈、审核、决定、送达等程序,对税收违法行为应当查清事实、全面分析,根据具体情况精准定性并依法处理。税收违法行为符合“首违不罚”清单规定的,首先适用“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优先采取约谈提醒、说服教育、警示告诫、签订承诺书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督促纳税人通过自查纠正违法行为,让税务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2022年,经开区局共实施行政处罚13件,应缴罚款合计18740元,与2020年、2021年相比,处罚数量、金额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三)规范公职律师管理。完善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管理机制,督促公职律师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2022年,区局2名公职律师共参与办理案件11件;参与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培训测试2次;参与调处征纳矛盾1件。

四、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初任培训、干部培训、业务培训内容,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新政、新法的应用培训和辅导,树牢法治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全体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法治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的法治队伍是全面推行依法治税工作的基础性任务。加快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动员局内各部门同志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壮大公职律师团队,做好法制人才培养,持续提升区局整体法治水平。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方向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少数基层干部的风险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不足;二是法治人才培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三是执法规范化程度仍需提高。部分执法行为在适用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二)今后改进方向

2023年,经开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着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一是提升执法水平。围绕税务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通过采取主动公开的办法、全过程记录的手段、法制审核的措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改进执法方式。税收违法行为符合“首违不罚”清单规定的,首先适用“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优先采取约谈提醒、说服教育、警示告诫、签订承诺书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督促纳税人通过自查纠正违法行为,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法制审核。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法制审核监督纠错作用,不断完善法制审核工作。

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新政、新法的应用培训和辅导,树牢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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