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享受资源综合
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31 18:44访问次数: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现将我省2022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2022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情况表.pdf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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