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10:59 访问次数: 来源:徐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江苏捷信通物流有限公司、徐州广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徐税稽二处〔2023〕10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徐税稽二处〔2023〕11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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