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4-24 09:11 | 来源:栖霞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2年,我局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将全面依法行政理念贯穿税收工作全程,持续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力度,不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着力推动税收现代化。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成效
(一)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切实抓稳抓实抓优组织收入工作,科学统筹谋划,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坚决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为栖霞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正确处理“减”与“收”的关系,统筹做好退税减税缓税降费缓费与组织收入工作,税收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2.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托大数据精细划分政策类型,建立税收优惠政策模型,筛选出各类优惠政策“应享未享”企业名单2万余户次,借助征纳互动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一键精准推送,将“真金白银”直达企业,降低税费负担,提振发展信心,稳就业保民生。
3.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融入区政务服务“5+N”模式,实现企业开业登记从发照到办结税务新办套餐平均不超过0.5天。全年办理纳税人新办套餐8368户,平均办结时长7.0分钟。二是出口退税提速办理,加大无纸化“非接触式”办理、“容缺办理”,办理正常业务的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三是发票审核网上智能办理,全年共计自动审核2.4万余户次,通过率达95.9%。四是涉税涉费诉求快速响应,对接政务服务“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构建了8个语音坐席+4名业务支撑+N个咨询专家的咨询服务高效运转模式。全年接听电话10.95万个,接通率达98.12%,进入全省前30位。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落实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税收法治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的重大责任,发挥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火车头”作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2.推动权责清单建设,实现清单办公。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定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的通知》(税总发〔2020〕3号)、省市局与地方党委政府有关要求,以税务总局权责清单范本和内容为基础,统筹开展区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并在省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对外公示。贯彻落实省局“1+5”征管示范点建设,梳理、补充征管事项清单,理清职责边界。强化流程管控,明确审核事项与流程。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着力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全面提高纳税服务质效。组织业务骨干进园区、进协会、进街道、进企业共37次。加强新办纳税人培训,发放提醒告知书1.2万份。编辑制作各类稿件67篇,制作4条税法宣传微视频,在中央地方各级各类媒体发布。
2.纵深推进“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示的范围和程序。加强对大额罚款、追缴大额税款或社保费、重大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建立了4个约谈室,实现24小时全覆盖、全程序录音录像。配置了18台执法记录仪,全年共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事项116件。
3.贯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总局、长江三角洲区域有关“首违不罚”清单、登记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切实减轻办税负担,全面体现执法温度。全年累计处理违法行为7023件,其中,一般处罚6件,简易处罚4004件,“首违不罚”3013件。定期开展行政处罚台账审核抽查。
4.强化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执法资格考试的服务保障工作,本年度合计6名人员通过,通过率100%。全量办税窗口同步推行落实《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与“执法主辅制”,采用“1+N”工作组模式。4人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人入选系统公职律师拟申请名单。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根据市局一体化综合监督配套制度,整合党委全面监督、接受地方党政机关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六大类监督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发布7类、21分项、103条的任务事项清单,列明监督事项、具体内容、监督周期和责任部门、事项来源,便于跟踪进度,责任倒查。以市局《内部风险防控操作指引》编制与落实为契机,开展区局层面及重要职能科室的内控评估及风险预警指标设置与内控工作,对各税费种248项内部风险开展了多次检查工作,将岗位人工防控自查与接受市局指标模型防控数据推送相结合,有效推动了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区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深入开展年度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一案双查等工作,常态化开展税收执法专项督察,成效明显。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建立12366、12345热线等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有效维护纳税人权益。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设置工作去向牌,多渠道了解和掌握意见和建议。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区局成立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强化会商会办,保证办理程序规范、答复合法合规。
(五)运用税收大数据促进精准监管
区局将“以数治税”的建设与推进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无数据不决策、无数据不管理、无数据不应对”的大数据应用机制。自实施精准监管项目以来,建立了7个风险应对指标模型,6个税收优惠模型,精准识别出“应享未享”企业名单2万余户。撰写的风险应对案例被《江苏税务》作为优秀案例刊登,精准助企纾困的举措在光明网、南京日报等各级媒体上多次报道。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尊法
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会前学法4次,共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行政处罚法等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遵从法律,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按季召开会议,审议区局2022年全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等重大问题,发挥领导小组的总揽作用和监督依法治税工作职能。
(二)党建引领法治税务建设
把政治引领融入日常,将“第一议题”制度扩大到局长办公会,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把党建工作列入党委、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的落实。及时将上级关于加强党建的安排部署和文件精神列入党委会学习内容和研究议题,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带动效应。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集体议事方式,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贯彻执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2022年,我局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二是要进一步探索税法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创新多元化宣传方式。三是法律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人员数量不够充足,尚未形成与当前税收管理需求相匹配的法律人才队伍。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深学笃行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依法治税的精神实质,创新思路载体,加强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实现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强化政治保障,继续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学法,完善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
二是完善执法方式,有力推进依法治税。夯实基础,梳理职责清单,优化岗责体系,明确事权和职能,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强化精确执法,严格把握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查找执法软肋,对日常执法存在的风险点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整改、重点辅导、防微杜渐。运用好内控系统,对税收执法进行常态化监督,防范执法风险。
三是强化税法普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加大税收法治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借力“12·4”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要节点,提升税法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突出抓好重点对象、重点内容的税务普法宣传,助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