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决定:
桑海燕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正处长级)、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
卢玲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