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8 14:30访问次数:来源: 泰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我局于2022年2月11日向泰兴市马甸平安加油站(纳税人识别号91321283253035359Y)直接送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泰税一稽处〔2022〕27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税一稽罚〔2022〕6号)。因案件需要,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58条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4月28日决定分别撤销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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