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沭阳县宏坤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沭阳永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06 14:26 | 来源: 宿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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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宏坤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沭阳永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冯龙、刘磊
联系电话:0527—84387885
附件:沭阳永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doc、
沭阳县宏坤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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