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开始企业工商局跨区变更地址之后税务局也会自动变更吗?

留言时间:2023-04-03   答复时间:2023-04-04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访问次数: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留言问题:

2023年4月开始企业工商局跨区变更地址之后税务局也会自动变更吗?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一、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

(一)自动变更登记信息。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各省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以下简称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附件1)。处于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等状态的纳税人变更登记信息的,核心征管系统在其恢复正常状态时自动变更。

……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