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常州光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4-07 09:58 | 来源: 常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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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025643341102)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天宁区万都金属城西区1710号)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二处〔2023〕63号)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税稽二罚〔2023〕24号)(详见附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
常州光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二处〔2023〕63号).doc
附件2:
常州光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税稽二罚〔2023〕24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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