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5-30 14:34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泗阳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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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泗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泗税二限改〔2023〕28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泗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泗阳县北京路建行大楼905室)
电话:0527-85217038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泗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泗税二限改〔2023〕28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泗阳县税务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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