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代开网络版、电子发票代开平台和综合业务平台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09:2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项目概况
增值税发票代开网络版、电子发票代开平台和综合业务平台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SW0501-202315
2、项目名称:增值税发票代开网络版、电子发票代开平台和综合业务平台技术服务
3、预算金额:76.8万元;
4、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采购4名驻场专业技术人员,4人均根据实际工作发生情况核算工作量。运维内容有:①现有增值税发票代开网络版系统灾备方案、升级完善与运维;②增值税发票代开设备(高性能开票服务器ATS-8300和签名验证服务器 SRJ1104)接口开发与运维;③综合业务平台部分开发运维服务;④电子发票代开平台运维服务;⑤优化并处理复杂业务流程,并实现流程自动化。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材料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535号
联系人:黄正高(商务),于永捷(技术)
联系电话:0512-68358405,0512-68356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前台联系方式:祝丽林0512-691656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电话:0512-69165615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