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 发布时间:2023-06-21 15:28 | 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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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园金商税税通〔2023〕KP5024号
苏州鑫喜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MACFKFC333):
事由: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
因你单位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我局已将你单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风险纳税人名单管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就2023年度已开具和接收增值税发票的业务及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你单位拒不提供书面报告或逾期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512-66962225
税务机关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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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苏园金商税税通〔2023〕KP5025号
苏州金蒙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MAC2YBFCXL):
事由: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
因你单位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我局已将你单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风险纳税人名单管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就2023年度已开具和接收增值税发票的业务及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你单位拒不提供书面报告或逾期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512-66963196
税务机关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0楼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2023年6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苏园金商税税通〔2023〕KP5026号
苏州御源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MACB1DD45U):
事由: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
因你单位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我局已将你单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风险纳税人名单管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就2023年度已开具和接收增值税发票的业务及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你单位拒不提供书面报告或逾期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512-66962036
税务机关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0楼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2023年6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苏园金商税税通〔2023〕KP5027号
凝骏阁酒店管理(苏州)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MACA2G1B96):
事由: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
因你单位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我局已将你单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风险纳税人名单管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就2023年度已开具和接收增值税发票的业务及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你单位拒不提供书面报告或逾期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512-66963201
税务机关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0楼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2023年6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苏园金商税税通〔2023〕KP5028号
苏州松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MAC9DYE42T):
事由: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
因你单位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我局已将你单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风险纳税人名单管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就2023年度已开具和接收增值税发票的业务及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你单位拒不提供书面报告或逾期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512-66962035
税务机关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0楼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2023年6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苏园金商税税通〔2023〕KP5029号
苏州瑾枫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MACB84JJX6):
事由: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
因你单位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我局已将你单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风险纳税人名单管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就2023年度已开具和接收增值税发票的业务及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你单位拒不提供书面报告或逾期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512-66963317
税务机关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0楼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2023年6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苏园金商税税通〔2023〕KP5030号
苏州悦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MACAA9YA5Q):
事由: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
因你单位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我局已将你单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风险纳税人名单管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就2023年度已开具和接收增值税发票的业务及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你单位拒不提供书面报告或逾期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512-66962132
税务机关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0楼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2023年6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苏园金商税税通〔2023〕KP5031号
苏州工业园区玙安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MAC9KW0N1T):
事由: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
因你单位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我局已将你单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风险纳税人名单管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就2023年度已开具和接收增值税发票的业务及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你单位拒不提供书面报告或逾期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512-66963063
税务机关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0楼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2023年6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苏园金商税税通〔2023〕KP5032号
苏州市浔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MACAE6RA4J):
事由: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
因你单位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我局已将你单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风险纳税人名单管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就2023年度已开具和接收增值税发票的业务及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你单位拒不提供书面报告或逾期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512-66963263
税务机关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0楼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2023年6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苏园金商税税通〔2023〕KP5033号
苏州乾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MAC9R78C2P):
事由: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
因你单位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我局已将你单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风险纳税人名单管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就2023年度已开具和接收增值税发票的业务及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你单位拒不提供书面报告或逾期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512-66963379
税务机关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0楼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2023年6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苏园金商税税通〔2023〕KP5034号
苏州金佰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MACFKGJ303):
事由: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
因你单位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我局已将你单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风险纳税人名单管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就2023年度已开具和接收增值税发票的业务及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你单位拒不提供书面报告或逾期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512-66962173
税务机关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0楼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2023年6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苏园金商税税通〔2023〕KP5035号
苏州航之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594MACCQQ5A6U):
事由: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
因你单位存在增值税发票开具风险,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均无法联系,我局已将你单位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风险纳税人名单管理。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起15日内,就2023年度已开具和接收增值税发票的业务及相关生产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如你单位拒不提供书面报告或逾期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0512-66962036
税务机关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10楼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金鸡湖商务区税务分局
202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