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2023—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11:15 |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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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2023—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huaxia.etradin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C-202345104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2023—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2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409号办公楼。
2.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建筑总面积:约23509平方米。
(2)坐落位置: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409号。
(3)入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南京市溧水区财政局、南京市溧水区国有资产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南京溧水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物业类型:办公楼物业。
(5)物业区域概况:
1)办公楼概况:
分类 | 楼层 | 面积/㎡ | 常驻办公人员 | 会议室 | 办公室 | 大小仓库 | 卫生间 | 食堂 | 活动室、阅览室、档案室等功能室 |
地上 | 1 | 2437 | 270 | 2 | 12 | 4 | 2 | ||
2 | 2330 | 1 | 4 | 4 | 1 | 3 | |||
3 | 1277.82 | 3 | 15 | 2 | 4 | 4 | |||
4 | 1277.82 | 5 | 9 | 1 | 4 | 2 | |||
5 | 1277.82 | 2 | 7 | 1 | 4 | 5 | |||
6 | 1277.82 | 2 | 12 | 4 | 2 | ||||
7 | 1277.82 | 1 | 4 | 7 | |||||
8 | 1277.82 | 1 | 13 | 4 | 2 | ||||
9 | 1277.82 | 2 | 12 | 4 | 5 | ||||
10 | 1277.82 | 1 | 5 | 4 | 8 | ||||
11 | 1277.82 | 1 | 6 | 1 | 4 | 9 | |||
12 | 1277.82 | 2 | 13 | 1 | 4 | 12 | |||
13 | 1277.82 | 1 | 5 | 客房8间 | |||||
楼层 | 外围地面停车位 | 地下停车位 | |||||||
地下 | -1 | 151 | 92 |
2)已配备:供电系统(配电房)、弱电系统(含电话、网络、监控、会议等子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喷淋、消火栓、消防器材)、给排水系统(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电梯、自动门、开水炉、卫生间等、停车系统等。
3)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统计,服务过程中,以实际数量为准。
4)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管理与维护、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安全保卫工作、环境保洁工作(另含税务新村办公区地面保洁服务)、会务接待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中标供应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被职工有效投诉累计超过(含)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签下一年度合同,并根据工作实际采购人另行招标采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uaxia.etrading.cn/
方式:1.请供应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照本公告附件,核实本企业划型标准,如符合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均可获取采购文件并参与本项目投标。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07月14日起至2023年07月21日为止,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4.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2)下载者须前往平台总站(网址为: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缴费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招标文件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25-58760217-806),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出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4)供应商在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122457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售价:¥65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275万元/年,三年合计825万元。
2.附件:
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其中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溧水区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409号
联系方式:龚萍 025-57207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
联系方式:林工 025-58750867-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025-58750867-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