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便民路8号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1 16:34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项目概况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税务局便民路8号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新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25 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税务局便民路8号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最高限价:97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税务局便民路8号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

3.5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类似工程指:  单项合同承包范围包含“金额7万元及以上的管网改造”的项目。注:投标人须为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单位(即负责类似工程业绩施工的单位) ;

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7特别说明:从投标报名之日起至评标之日止,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从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

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3.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 11日至2023年8月 16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邮箱报名,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法人身份证或受托人身份证)、报名费转账截图发送至18120130726@163.com。

3、报名费: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费用不退。文件费转账支付宝账号:18120130726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 25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7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 25 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付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8952616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新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7层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方式:18120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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