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7月28日)
| 发布时间:2023-08-11 16:50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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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决定:
唐秀梅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春霞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
许明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三水税务分局局长、三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白米税务分局局长职务、三级主办职级。
石岭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天目山税务分局局长、三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职务、三级主办职级;
王瑜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白米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局长职务;
张振国任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加荣任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戴南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安丰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平大山任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大垛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韩姚源任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安丰税务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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