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7月28日)

发布时间:2023-08-11 16:50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决定:

唐秀梅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春霞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

许明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三水税务分局局长、三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白米税务分局局长职务、三级主办职级。

石岭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天目山税务分局局长、三级主办,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职务、三级主办职级;

王瑜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白米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局长职务;

张振国任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加荣任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戴南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安丰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平大山任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大垛税务分局局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职务;

韩姚源任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安丰税务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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