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王立奇《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8 10:00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 |
王立奇(纳税人识别号320924********3477):
我局对你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股权转让涉税问题已经检查结束,依法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镇税稽处〔2023〕23号)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镇税稽罚〔2023〕13号)。因你居无定所、无有效联系方式,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决定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税务处理决定书(镇税稽处〔2023〕23号).doc
2、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镇税稽罚〔2023〕13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8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