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金白银”鼓足企业创新动力
发布时间:2023-09-07 06:50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在宿城税务指导下,我们7月份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释放出45万元流动资金。”8月19日,宿迁力士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徐巧艳感慨,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精准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用“真金白银”鼓足企业创新动力。
“国家税务总局调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时间,除次年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外,当年7月、10月也可预缴申报。”宿城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飞说,此项政策想企业之所想,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宿城区税务局精准推送,指导企业用足政策。
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宿迁力士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研发费用。“原本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企业面临一定资金压力,要缩减研发费用时,宿城税务及时向企业推送这项优惠政策。”徐巧艳十分感谢宿城区税务局主动推送政策。
宿城区税务局不仅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筛选符合享条件的企业,还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开展辅导、培训。“在宿城税务指导下,我们也选择了7月份预缴申报,提前获得100多万元减税优惠。”江苏德力化纤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刘秀凤说。
宿城区税务局安排专人上门辅导,支持江苏杰龙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预缴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宿城税务建议我们,根据自身财务状况特别是发展需求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时间进行选择。”该公司财务人员赵金风介绍,企业全年研发费用早已确定,7月预缴申报就能够提前好几个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张飞表示,宿城区税务局正全面融入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千方百计落细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惠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带动全区乃至全市经济赶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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