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4:5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3年如皋市税务局在南通市税务局党委和如皋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着力推进全系统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法治学习。坚持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充分发挥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通过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税收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2.坚定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3.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委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统筹安排规范执法、政务公开、普法宣传等法治重点工作,合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和落实税费政策。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持续加强收入质量监控,严守不收“过头税费”红线,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深化并拓展应用国家税务总局退税减税降费“五措并举”工作策略,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2.持续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进程。坚持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强税务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以5C指标评价税收征管改革实效,进一步规范征管流程、防范征管风险、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持续完善新征管体系建设。

3.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在税费服务上以推进“智能化、一体化、精细化、标准化、社会化”建设为路径,以税费服务便利度为落脚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税收征管职责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征管改革精神和总局、省局征管规范、纳服规范各项要求,规范流程岗责设置,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强化运行过程管控。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统一部署,配合上级局和政府部门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配合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

3.完善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退税减税政策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快速有效解决基层落实新增税费优惠政策遇到的问题。定期收集退税减税政策执行风险问题案例,及时向上级局报送,推动税费政策全面精准落实。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局党委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经过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照工作规则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在进行重大决策前,依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充分发挥法制审核防控风险、规范执法的积极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根据省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及清单要求,结合如皋实际推进并及时研究解决 “三项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不掉队、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严格对照重案审理标准,做好应审尽审工作,充分发挥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集体决策作用。

2.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深入推行“首违不罚”制度,严格落实总局和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和长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上线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简易处罚、首违不罚套餐,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网上办理、处罚结果实时传递,提升轻微违法办理便利性。

3.推动“说理式执法”试点。充分运用口头说理、书面述理等方式,为相对人把事理讲清、把法理讲准、把文理讲明、把情理讲透,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营造以理服人、依法治税的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4.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监管中的“高频”违法行为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帮助企业强化行为合规意识,减少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投机和侥幸心理,有效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本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

2.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畅通纳税人法律救济渠道。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妥善做好涉税争议处理,完善业务协调机制。建立税收骨干组成的快速反应专家团队,组织处理各类涉税争议,听取纳税人、缴费人诉求,保障其权益,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2.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通过实践探索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减少复议、涉诉案件数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中心,将税费征管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依法开展行政复议,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2023年度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3.深化涉税破产案件管理。组织税政、征管、法制、风险管理、纳税服务等部门成立专业团队,聚焦破产企业涉税难点问题,提供团队化政策支持和针对性意见建议,主动提示破产企业存在的涉税财产权益, 提供重大交易税费测算参考,推动破产清算涉税申报全面简易化。通过规范破产企业涉税问题的处理,促进破产企业规范退出、低成本退出、干净退出,打通企业从进入市场到退出市场税收管理“最后一公里”,不断优化法治税收营商环境。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内控监督平台使用,推行风险提示,将监督关口前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格局。

2.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拓展税务信息公开事项范围,抓好税费优惠政策、执法信息、政府采购、人事管理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切实服务纳税人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规定职责、程序、时限,对申请信息公开的22个事项依法处理。

3.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聚焦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联合推动多层次税收普法宣传。重点推进税收普法示范基地创建、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专项行动,民法典、爱国主义教育法、宪法宣传周等重点项目和青少年税收普法、税费新政宣传等各类普法活动。通过现场培训、活动实践、“云讲堂”等方式,让普法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2.以信用建设推进税法遵从度。结合留抵退税新政,做好企业及个体纳税信用评价及风险防控工作。有效发挥税费信用信息对于解决融资难题、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持续推进纳税信用融入社会信用、信用监管融入税费征管,强化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

(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要求。组织开展新录用公务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封闭培训,先后组织三次集中封闭学习、28次模拟考试,补充了参考人员专业知识储备。

2.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加强税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融合线上线下培训渠道和模式,省局组织法治专题培训班,并将法治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培训必修课程。2023年我局有3名同志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发挥法制专业队伍积极作用。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推进税收执法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度考核中我局4名公职律师全部考核称职。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紧抓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坚持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充分发挥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通过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

拓宽学习渠道,利用工作群、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专题学习教育资料,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在线普法测试,3名同志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加强法治税务工作组织领导

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安排规范执法、政务公开、普法宣传等法治重点工作,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分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加强内设法制机构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税收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2023年度向本级政府和南通市税务局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对外公示。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和落实税费政策,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持续加强收入质量监控。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深化并拓展应用国家税务总局退税减税降费“五措并举”工作策略,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在税费服务上以推进“智能化、一体化、精细化、标准化、社会化”建设为路径,以税费服务便利度为落脚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四)强化依法治税体制建设

完善税收征管职责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征管改革精神和总局、省局征管规范、纳服规范各项要求,规范流程岗责设置,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强化运行过程管控。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配合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

(五)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在进行重大决策前,依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充分发挥法制审核防控风险、规范执法的积极作用。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深入推行“首违不罚”制度,严格落实总局和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和长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动“说理式执法”试点,营造以理服人、依法治税的良好税收法治环境。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监管中的“高频”违法行为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有效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七)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通过实践探索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减少复议、涉诉案件数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依法开展行政复议,积极应对行政诉讼,积极配合法院和检察院工作,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2023年度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

(八)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本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九)落实依法治市工作任务

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聚焦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联合推动多层次税收普法宣传。重点推进税收普法示范基地创建、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专项行动,民法典、爱国主义教育法、宪法宣传周等重点项目和青少年税收普法、税费新政宣传等各类普法活动。通过现场培训、活动实践、“云讲堂”等方式,让普法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十)自觉接受内部外部监督

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内控监督平台使用,推行风险提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格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开展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反馈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服务举措。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我们的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全面从严治党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面对高质量推进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党的建设与税收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不够平衡,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存在。税收改革还需持续推进。对照税收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制度机制的有效衔接、岗职体系的规范建立、团队化一体化监管运行、实体化机关运作等要求有待完善,税收征管能力有待提升。税费服务还需深度优化。面对纳税人缴费人的新需求,在税费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办税缴费便利化程度上还有提升空间,营商环境建设与评价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作风转变还需继续发力。对照税务工作的新目标,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升站位主动思考、谋划、推进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凝心聚力的团队战斗力、精益求精的高效执行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当中,有的是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有的是监督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有的是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问题,需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综合监督为抓手,完善权力运行制衡机制。将税收管理业务运行与执法和廉政风险内控融为一体,通过业务流与内控流的有机融合,实现流程运转过程中岗位自控和环节、层级互控,强化过程纠偏;通过开展执法风险预警核查,分层推进主题风险分析防控,强化预警纠错。通过健全管理体系,推进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纠偏。

(二)夯实法制管理基础,促进公平公正执法。一是继续抓好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长三角裁量基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同时,加大对落实情况的日常跟踪监管,切实规范裁量行为。二是立足工作统筹,调整完善税收政策管理机制。加强政策管理与税收业务相关工作的衔接。为政策解读、政策确定性问题管理、政策执行效应评估工作,收集的纳税人或分局反馈的相关疑难问题,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加强税收政策管理与纳税服务相关工作的衔接。三是深化法制教育培训。抓好新进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在集中培训、实战锻炼等方面进一步突出重点,增强实效性。抓好公职律师团队培训,立足提升岗位技能加大培训力度。抓好干部法律基础知识培训,以增强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执法能力为目标,主要利用内部师资分层开展好日常培训。

2024年,如皋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效能,致力于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全力以赴推进税收法治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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