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6:01访问次数:来源: 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邗江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畅通公开渠道,切实保障了税收工作的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梳理主动公开事项,规范公开内容和格式,强化公开流程跟进和监控,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市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板块共公开信息58条,其中工作动态30条,通知公告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关注网站依申请公开模块,做好申请接收和登记,强化部门协作。2023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章,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和法治意识。区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法制股、纳服股和一分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根据各自职能按时提供相关数据,并对拟公开事项进行专业化的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通过省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江苏省税务局“双公示”板块、市局外网“区县信息公开”板块、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平台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非正常户、个体工商户定额等税收管理信息;二是通过市局外网“区县工作动态”及时公开税收工作开展情况,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评管理,明确考核标准,定期开展考核考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1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1

1

(七)总计

5

0

0

0

0

1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税收政策的宣传解读还不够生动丰富;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缺乏系统性学习培训;对于新形势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把握、对于复杂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等业务水平还需再提高。

2024年,我局将根据自身问题,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强主动公开的日常管理,理顺主动公开的制度流程,确保主动公开及时准确;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对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门业务研讨和交流,提升岗位人员对制度规则、流程规范的熟悉程度;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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