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内买房个税专项扣除怎么扣?
| 留言时间:2024-01-03 | 答复时间:2024-01-05 |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
留言内容:
2023年6月个人在工作城市购买首套住房,是否适用1-6月租金扣除,且7-12月贷款扣除?还是只能选择1-6月租金扣除,或者7-12月贷款扣除?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