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1:11访问次数:来源: 如皋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为进一步突出政务公开的重要地位,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我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涉税内容,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做出详细规定,满足申请人对政府公开信息的合理需求。本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次,均按规定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的作用,加强对征纳互动平台、QQ群、微信群等平台的运用和建设,及时更新、推送、发布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责任机制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学习不够及时,对一些新内容、新要求掌握不足,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建立完备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质效。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培训,引导相关工作人员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新内容,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