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09:55访问次数:来源: 高淳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各项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高淳区税务局按照上级要求每月对政务信息公示平台信息进行维护,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咨询台、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对纳税人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和税收政策,随时解答纳税人各种涉税问题。在人民日报、新华日报、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公开税务部门的贯彻落实措施以及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重点工作和实际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高淳区税务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互联网保密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严格履行审签程序,坚决防止涉密信息、不予公开信息上网,防止涉密事件发生。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2023年收到二件依申请公开申请,经依法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区局决定不予公开。

(三)突出政务公开重点。高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办税服务信息公开,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深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持续强化督查管理。为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落实,高淳区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各部门承接的公开事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开展敏感信息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意见,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2

0

0

0

0

0

2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税费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更好的适应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

二是信息公开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还需加强相关培训和学习,以确保精准把握规定要求。

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储备力量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发挥融媒体的优势,在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主题宣传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短视频、长图文、微动漫等形式,不断扩大税收工作的影响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针对性培训。加强全员培训和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依申请公开程序。

三是多举措培养政府信息公开后备人才队伍。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集中培训会、青年干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挖掘青年干部中的优秀人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人才库,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才队伍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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