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0:54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积极推进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市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税费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工作,全面落实公开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及时披露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全年按要求主动公开公文共7件,均依照相关规程进行公开,并做好归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市局按照《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要求,强化部门间协作,不断完善申请平台建设。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及时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市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公开保密审查。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规范化、流程化办理,指定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维护,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更新信息,政策法规专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江苏省税务局-常州网站设置栏目、发布内容。同时借力传统媒体、新媒体,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定点定向发布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税企微信交流群、钉钉、征纳沟通平台进行政策解读、培训辅导,通过举办“金恐龙杯”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传播依法纳税意识。通过光明网、新华财经、经济参考网等新闻媒体平台发布税务新闻稿件、宣传作品,不断扩大税收新闻舆论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公开保密审查,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对内设置绩效考评制度,对外公开办公电话和通讯地址,广泛收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0

行政强制

9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常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新时代的新要求,仍存在以下问题:1.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员素质有待提升。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2.公开的形式还需更加丰富。目前,人民群众对税务政府信息的公开途径还不够了解,热点政策的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市局将采取以下措施:1.丰富培训内容,用活现有资源。一是利用学习兴税等平台对专岗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二是发放总局编撰的《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操作规范》,供相关人员自学政策法规及典型案例。2.创新公开载体,提升宣传水平。以市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核心,整合各平台资源,提高更新频率,扩大覆盖范围。积极运用公交地铁、税收普法公园等载体,推出税收公益广告、长图、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作品,加强税收工作宣传力度,提升社会认可度。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常州市局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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