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1:11访问次数:来源: 宝应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3年,宝应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以县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及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密切配合,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高标准完成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指导各部门对接好、审核好、发布好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税收主责主业,聚焦办税缴费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坚持每月更新2篇工作动态,及时更新行政许可、限期改正公告、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涉税公告以及各项其他需公开内容。全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0条;通过金三系统推送行政许可1661条,实施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事项2402条,实施行政强制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部门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等事项,方便申请人通过电子申请表、纸质邮件等,多渠道提交申请。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学习兴税平台,认真学习《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培训班》课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严格执行经办人填报、负责人把关、保密办审核、分管局领导签字、办公室统一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工作高效运行、规范实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无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政府信息公开依托省税务局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主要任务是抓好平台建设和日常维护,及时公开国家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税收管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及县局工作动态等事宜;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第一时间公开纳税人缴费人重点关注的热点敏感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条例》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要求,建立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回头看”,并根据省市局要求及时整改上级局检索发现的“错敏字”等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0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总体较高,但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等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仍有提升的空间;二是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还不够经常,部分新进人员对需要公开的相关内容还不是十分熟悉;四是信息公开负责人员多为兼职人员,工作节奏上还存在督促不到位的现象。

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公开内容,加强部门配合,按阶段和依申请等情形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一是继续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和覆盖面;同时严格公开流程,加强审查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无误,避免发生舆情。二是按照《条例》要求常态化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指定专人负责依法受理公民和组织的依申请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辅导培训,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加大减税降费、税费优惠政策等宣传、公开力度,促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定期督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要做好纳税人缴费人依申请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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