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8:4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全年公开行政许可1733,行政处罚3599条。收到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利用税务系统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平台进行信息公开,通过税务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2条,其中通知公告信息34条,部门动态类信息18条。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稿件32篇。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符合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法律审核机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均及时与业务处室做好对接沟通,统筹考虑公开信息的社会效益,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工作规范,持续抓好网站专栏建设,科学调整栏目设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实现版面更加整洁统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

(四)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注重对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性、主动公开时效性考核。同时,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学习兴税”平台对机关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9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的频率不够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的培养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以深化政务公开为根本,不断优化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发布程序及流程,明确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主动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二是充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关切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准确把握公开重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充分发挥统计部门优势,加大统计数据公开、分析解读力度,持续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外部网站等征纳沟通平台,锻造一支符合新形势要求的政务公开工作专业队伍,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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