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5:24访问次数:来源: 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梁溪区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工作动态28条,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27条,及时高效做好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区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区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等规定,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能力。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区局积极主动做好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压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的责任,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等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区局持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网站、新媒体、传统纸媒等多重方式,扩展信息发布范围,提升政策宣传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区局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跟踪监督,安排专人定期开展自检自纠,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团队建设仍然需要加强,干部队伍人员少,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储备知识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形式不够新颖,仍然以传统的文图为主,不够直接、易理解。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区局将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岗位人员、团队干部队伍的建设培养,增加专项培训,以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强对政策文件等方面的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公开形式的创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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