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7:48访问次数:来源: 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该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公布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系统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各项措施,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局2023年共通过网站发布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1070户、发布欠税公告3次、发布定期定额调整7次;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各项涉税政策文件32份,各类宣传图片24幅;在公示栏放置业务流程导图、办税指南、各类税收政策宣传资料2000余份。通过12366、12345、96888728等热线咨询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区局2023年共接听咨询电话46464个,转办12366、12345工单共1349个,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通过短信平台宣传税收政策、发布涉税通知和公告,2023年共发送自动触发类短信1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凡是符合依申请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等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等,我局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予以回复和公开。2023年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工作规程,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始终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管理不当、公开审核不严而引发的泄密或舆情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江苏省税务局外网公开平台,及时在税务新闻、通知公告、领导信息等栏目进行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制度,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审核、公示、听证等制度,确保纳税人能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税收政策资讯,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便民高效。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纳入对机关部门和基层分局的绩效考核指标,按季度进行监督考评,实现绩效管理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良性互动。持续强化政务公开过程管控,及时跟踪监控指标进展情况,及时改进。将政务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议及时反馈,激发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还要进一步拓宽;二是公开形式上还需要与时俱进,进行深入的创新和探索。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时效性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没有对依申请事项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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