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7:15访问次数:来源: 新沂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新沂市税务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把政务公开与本单位各项工作联系起来,有效运用多种载体,充实公开内容,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发挥好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强化税收职能、征管改革、税费服务等公开力度,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和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利用报纸等新闻媒体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的优势,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政务事项,让群众知晓,方便群众监督。二是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信息。每日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各项税费业务通知公告,在大厅设立业务流程、办税指南等指示牌,在公告栏张贴各类税费信息的宣传二维码,2023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十四类4万份。三是利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公开速度快、公众关注度高的特点,对重要政策及时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发布认定2023年度非正常户1694户等办税公开信息。四是通过电话平台进行信息公开。2023年共接听咨询电话26295次,接听率达到100%,主要内容为政策咨询、税法宣传、涉税通知、涉税公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3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运用各类公开平台,利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制度,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审核、公示、听证等制度,提高了行政透明度,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能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税收政策资讯,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便民高效。

(四)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制度,及时梳理、增补新产生的信息,确保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做好公开。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的关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决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程序,完成自然人敏感信息的脱敏,确保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加强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参加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培训班等各类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

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一方面在严格审查纪律的基础上,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缩短重点热点涉税公开信息的发布时间,切实提升相关信息的时效性;另一方面,继续对涉税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进行探索,力争让本部门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易获取、能看懂、可运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2023年没有对依申请事项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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