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鼓楼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7:26访问次数:来源: 徐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鼓楼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鼓楼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在徐州市税务局的关心领导下,区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政策宣传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落实,对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税总办发〔2019〕65号文)确定的16类基层公开事项中: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4类事项,依法主动公开,在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区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区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转办12345工单604件,全部按照要求办结,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各类短信29万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申请2件,全部由个人提出,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符合《条例》规定拟不公开的公文,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文件起草部门把好公开属性选择的“第一关”,核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工作。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按要求做好年报上报和公开工作,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局以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按照上级局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做好本级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日常管理和内容发布。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相关制度,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审核、公示、听证等制度,提高行政透明度,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的税收政策资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便民高效。

(五)监督保障

区局结合总局、省局、市局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以督促效、以考提质。注重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按照规定时间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鼓楼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公开信息规范性、主动公开时效性、解读形式多样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优化;对于群众关心关切的内容,宣传、回应的形式和内容未能真正贴近群众的要求。

2024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干部职工对于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责任意识,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错敏词整改工作。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运用好征纳沟通平台,充分发挥税务媒体在宣传税法、解读政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拓宽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不断丰富税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更多地采取图文、短视频等形式,提升税务信息公开和宣传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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