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0:56访问次数:来源: 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514-8933366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陵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五区同创”和市税务局“六个窗口”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坚定履职尽责,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工作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日常更新维护,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稳步拓宽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及时在税务网站和新媒体渠道发布。全年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发布信息40条,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逾81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以及《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3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共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823条,办结率、及时率都达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充分发挥网站、办税服务厅主平台作用,灵活运用微信、电视等新媒体作用,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内容,对于本单位的机构职能设置、人事任免等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完成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还不够高,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宣传,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阳光”意识。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拓展,要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强化主动公开信息的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变更的各项信息,同时积极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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