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云龙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2:03访问次数:来源: 徐州市云龙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云龙区税务局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政策宣传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落实,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

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2023年我局共转办12345工单1572件,全部按照要求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符合《条例》规定拟不公开的公文,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文件起草部门把好公开属性选择的“第一关”,核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工作。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按要求做好年报上报和公开工作,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完善公开机制,畅通公开流程,按照上级局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时维护信息公开平台。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相关制度,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审核、公示、听证等制度,提高行政透明度,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的税收政策资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便民高效。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保密审查等制度,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促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要求,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对于群众关心关切的内容,宣传和回应的形式和内容未能真正贴近群众的要求;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优化目录结构,形成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依法受理公民和组织的依申请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运用好征纳沟通平台,充分发挥税务媒体在宣传税法、解读政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拓宽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不断丰富税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更多地采取图文、短视频等形式,提升税务信息公开和宣传的实效。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媒体的沟通联系;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