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4:11访问次数:来源: 昆山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昆山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昆山市税务局严格落实税务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发挥好江苏省税务局外网区县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税收新闻动态和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内容,并进行动态管理。抓好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及时发布税收新政,确保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能见度”。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昆山市政府关于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和流程。健全和完善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审核、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标准文本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地进行答复。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昆税发〔2021〕34号文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责任分工及工作流程、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防止发生泄密问题。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内容。对于本单位的机构职能设置、人事任免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发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四)严格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积极探索,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按季度定时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67

行政强制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1

0

0

0

2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1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8

1

0

0

0

2

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4

1

0

8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及时更新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围绕上级要求,全面梳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流程和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教育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形式,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和审查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