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4:18访问次数:来源: 扬中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依法、高效、便民的宗旨,不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全过程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提升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持续推进主动公开,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加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数电票上线推广、 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等相关信息的公开。通过传统主流媒体、新媒体、办税服务厅展板、纳税服务热线、税企微信交流群等渠道,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税收信息提供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严格履行各项职责,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流程操作,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关。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发布手续和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宣传梯队,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更新及维护,及时宣传发布单位的特色、亮点工作,推动宣传渠道固定化、常态化,实现宣传效应长效化。此外,不断探索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增加信息公开渠道,拓宽信息公开受众面,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列为全年重要工作指标进行考核。健全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落实和监督检查,定期实施考评。2023年,我局未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落实新《条例》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时效性的认识仍需加强,各股室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不强,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足,整体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公开数量、公开范围、公开方式等仍存在不足。2024年,我局将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提高,进一步夯实公开基础,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切实推动信息公开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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