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6:37访问次数:来源: 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苏州市税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努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根据上级要求,现向社会公布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不断加强税收治理,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对税收工作的关切,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务机关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及时对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提高税务部门的公信力。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举报调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审议制度,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内容、时限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二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不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能参与。

三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行政处罚等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化机制,推动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持续搭好“连心桥”,增进税企、税民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部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1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1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1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按期完成了各项信息公开的任务要求,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点不够突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中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以上问题,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明确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培训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是加强检查指导,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对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发生收取信息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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