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5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认真开展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部署,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动公开力度

我局严格落实税务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条例》要求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抓住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规范主动公开流程,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外网区县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欠税公告、委托代征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内容,并进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切实增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针对性和规范性。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审查,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程序完整、手续齐备,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公开,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二是加强对错敏信息等重要内容的日常管理,明确个人身份信息等涉密隐私类信息公开规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核实整改工作。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洪泽论坛、电视台等本地主流媒体及时宣传、公告最新税费政策;二是在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以及各类宣传手册及时公开税费政策及各类涉税信息;三是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45政府热线平台,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各种涉税涉费政策咨询等服务。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了洪泽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准确、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立查立改,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公开的形式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群众的实际需要。

2024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条例、规定的宣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平台,不断丰富、拓展税收政策解读方式,将政策文件转化为生动鲜活、通俗易懂的语言,切实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理解和执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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