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32访问次数:来源: 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3年,广陵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坚定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

一是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区局党委始终把树立法治信仰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根本目标,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议事规则》,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保证税收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前进。二是落实局务会学法制度。区局将学法纳入每月局务会议程,营造出不仅领导班子学、中层和基层税务干部也要学的学法氛围。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全力打造一支讲政治、能担当、敢攻坚、善作为的法治人才队伍。 三是构建法治税务工作网络。区局法制管理部门配备了法学研究生学历的干部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税务师资格的干部各1名,专职法制工作。此外,区局各部门均确定一名法制工作联络员,与公职律师、外部法律顾问共同构成法治税务工作网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托税收大数据,实现税费政策、系统操作、提示提醒、风险告知等内容的精准推送,累计开展“点对点”政策推送11类近5万户企业,精准发送税费政策信息70多万条,开展纳税人线上线下培训辅导共12场次,共参加纳税人5万多人,实现了税费政策直达快享。二是巩固深化以税资政。针对辖区内税源经济特点,形成高质量税收经济分析报告30余篇,获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表扬性批示10篇,为地方政府经济研判和决策提供参考。对乡镇街道园区进行个性化的税收分析,利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引导属地坚持树立税源观念,发挥地缘优势,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监管,发挥以税咨政的作用,实现精诚共治格局。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税收制度建设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省、市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2023年我局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二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由起草部门初审、法制部门复审的公平竞争运行机制,认真对照市税务局出台的《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严把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审查关。

四、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区局领导班子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法制审核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的意见。二是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可能对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均提请局领导集体审议决定,集体审议充分发扬民主,如实记录集体讨论的情况和决定。三是健全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规范执法标准,落实“首违不罚”制度。二是跟踪完善“三项制度”工作。区局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探索“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着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2023年,区局对全部外网公示事项进行动态管理,未发生重大法制审核事项,对需要记录的执法事项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区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全区税务系统重大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税务系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规定向地方政府报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等。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立了突发事件各专项应急工作组,承担专项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日常应急预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区局重大紧急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并且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和善后工作。三是及时回应社会重大关切。进一步增强税收舆情风险防控意识,特别是涉及重大税收政策、措施以及影响税务部门形象和公信力等方面的税收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维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创新税费争议化解方式。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税费法律争议,区局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针对税费争议被动处理、单向处理、机械处理的堵点难点等问题,构建“大调解、广联动、深培养”模式,建立“1+5+N”运行机制,实现税费争议提前调处、协同调处和专业调处,2023年成功调处税费争议22件。二是拓展监督救济渠道。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征询意见簿,公布纳税服务投诉受理部门和举报电话,还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接受外部监督。三是积极化解税务行政争议。落实《税务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围绕总局、省局和市局的工作要求,完善内控组织框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及督审部门牵头监管抓统建,职能部门主责担当抓日常”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内控措施,对可能出问题的环节用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做到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二是内部风险排查全面展开。每月局务会进行执法风险事项提醒,认真配合市税务局开展2023年度层级督审和内部财务审计,开展二手车交易管理专项督察,完成四轮政策落实风险应对疑点数据抽查,多部门联动审核土地转让契税等百万元以上大额税款入库、退库事项等。三是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对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按规定公开。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使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优化提升税费服务。落实“零跑动,一次成”,开展“一件事”改革,已实现开办企业、注销、不动产登记缴税“一站式”办理。升级RPA智能助手,办理事项由原来4大类12项拓展到7大类49项,累计自动化办理20万件次,有力减轻基层干部负担,压缩线上办税等候时间90%。二是稳妥上线数电发票。开展7轮线上线下培训,属地分局全天候咨询服务,区局开具全市首张数电票并率先完成“个人票夹”冒烟测试。三是推动应用数字人民币。建立“税务+银行+涉税中介机构”三方联动机制,在全市率先完成数字人民币缴税场景测试,实现数币缴税(费)场景全覆盖。2023年,辖区内145户纳税人签订了有效三方协议,排名全市第3;退税费户数9户,社保缴费55户,均位于全市前列。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班子建设。坚持政治统领,着力发挥“党委+支部+党员”辐射作用,带动全局工作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扩大学习,坚持党委书记领学,加强专题学习研讨、班子成员交流发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和推动法治税务发展的有效举措。二是夯实组织基础,筑牢战斗堡垒。系统性以“红色强基”“红色标杆”“红色强翼”三个红色行动,从严抓实党建基础工作,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融合性以“广税先锋”工程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和税收中心工作,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广陵新实践。三是做强党业互融,增进履职担当。区局高度重视“萤火微光税务蓝星耀广陵党旗红”党建品牌矩阵建设,组织“党员走千企访万户助发展”“广税先锋联席议事厅”“纳税人恳谈会”等活动,先后座谈和走访1200多户企业,征集汇总解答纳税人问题建议百余条。

2023年,广陵区税务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全员法治意识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区局工作实际,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努力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广陵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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