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4:24 | 来源: 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上级税务系统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京口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省局、市局和京口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各项要求,按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安排,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作为提升自身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税务相关政策法规、涉税信息主动公开、人事任免、规划计划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区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格规范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局主要通过网站平台、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区局信息,让公众便捷了解认识区局工作情况,确保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需要不断改进提升。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加强相关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结合京口区税务局工作实际,在依法公开原则下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和规程进行审查审批,规范公开行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