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荣获“江苏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称号
发布时间:2024-01-05 17:24 | 来源: 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近日,邗江区局被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全省首批“江苏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示范点”,也是全省税务系统唯一一家入选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2019年以来,邗江区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邗江区局在办公楼主要出入口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养成低碳环保生活习惯,积极维护垃圾分类成果。下一步,邗江区局将进一步发挥示范点模范作用,引领带动更多公共机构、社会单位、社区家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