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4年9月29日)

发布时间:2024-10-21 09:41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决定:

张程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

潘丽媛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一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任璐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陆红历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五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云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韦俊毅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三科科长;

胡书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税务局税源管理四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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