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宁税稽公告〔2024〕10号
发布时间:2024-10-28 15:29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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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税务处理决定书》(南京市普拉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doc
2.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南京市普拉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doc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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