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关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4-10-31 14:09 | 来源: 江阴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为进一步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提升集约服务能力,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于2024年10月31日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由原主管税务机关统一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长泾税务分局。调整后,涉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基础管理和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工作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长泾税务分局承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或就近至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税费服务事项。
二、调整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公地点为江苏省江阴市虹桥北路158号,邮编214400,联系电话:0510-86840715。
三、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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