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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2024年10月)
发布时间:2024-11-12 16:2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江苏正祥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你(单位)2024年10月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请你(单位)到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有关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本公告自公告满30日起,即视为已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2024年10月责令限期改正公告名单.pdf
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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