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16:31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中北润良新能源汽车(徐州)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盈鼎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徐州刘侠纺织有限公司送达《催告书》。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徐税稽一强催〔2024〕19号.doc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徐税稽一强催〔2024〕21号.doc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徐税稽一强催〔2024〕22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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