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16:31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中北润良新能源汽车(徐州)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盈鼎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徐州刘侠纺织有限公司送达《催告书》。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徐税稽一强催〔2024〕19号.doc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徐税稽一强催〔2024〕21号.doc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徐税稽一强催〔2024〕22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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